協會名稱:中華全國專利代理師協會
英文譯名:ALL-CHINA PATENT ATTORNEYS ASSOCIATION
英文縮寫:ACPAA
中華全國專利代理師協會(英文縮寫 ACPAA)(以下簡稱協會),是由國家知識產權局主管,經民政部批準成立的全國性行業自律非營利社會團體,成立于1988年12月12日。依據協會《章程》規定,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三年,至今協會共召開了十一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第十一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于2024年6月12日舉行。
截至2024年11月1日,共有4311家專利代理機構為協會團體會員,28620名專利代理師為協會個人會員。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理事會,理事會選舉本會名譽會長、顧問、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以及秘書長。協會通過第十一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1名會長、15名副會長、1名秘書長、237名理事以及79名常務理事。在會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閉會期間,常務理事會行使理事會的職權,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秘書長主持開展協會日常工作。
為了維護行業利益,加強行業的引導和監督,加強學術研究與對外交流和合作,充分發揮協會的各項行業自律管理職能與服務職能,充分發揮協會的橋梁與紐帶作用,促進協會工作的順利開展,協會設立10個工作委員會。
工作委員會是理事會履行職責的專門工作機構,對理事會負責,各工作委員會均由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組成。
1. 行業維權與自律工作委員會
負責對會員的執業行為進行引導和監督,對會員違反法律和專利代理人執業規范的行為進行調查和處分,維護專利代理行業合法權益。
2. 行業發展戰略研究工作委員會
負責審議并組織實施行業發展研究工作計劃、規劃;主持行業發展規劃的調研、起草工作,探索、完善專利代理管理體制。
3. 行業規則工作委員會
負責制定、完善專利代理行業執業規范和行業管理制度,制定協會各項規章制度。
4. 教育培訓工作委員會
負責制定專利代理師培訓計劃及培訓大綱,完善專利代理師教育培訓體系,提高專利代理師隊伍業務素質。
5. 訴訟代理管理工作委員會
負責訴訟代理人的推薦審查、培訓、懲戒、宣傳,以及其他相關管理工作。
6. 學術工作委員會
負責制定學術研究、交流計劃,指導下設各專業委員會開展相關活動。
7. 國際交流合作工作委員會
負責建立和規范外事工作紀律和制度;制定整體的國際交流合作計劃;組織專利代理人參與國際交流活動。
8. 行業宣傳工作委員會
負責行業整體形象以及協會工作的宣傳;組織實施各種宣傳方案;協調協會各專門、專業委員會與宣傳相關的工作。
9. 財務工作委員會
負責協會會費管理、使用、監督、檢查工作;調研、制定會費標準;保證會費正常收繳和合理、有效地用于協會業務。
10.標準管理工作委員會
負責制定行業標準工作計劃,開展行業標準有關的研究、制定及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