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誠地歡迎您為專利代理行業的發展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對于我們工作中的不足之處提出批評。為了提高辦事效率,明確責任,請您首先閱讀《中華全國專利代理師協會信訪指南》。
一、參與信訪活動應遵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的《信訪工作條例》。
二、中華全國專利代理師協會信訪事項受理范圍:
(一)對中華全國專利代理師協會的工作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對中華全國專利代理師協會制定的政策、發布的規章制度等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對中華全國專利代理師協會及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或者不服中華全國專利代理師協會及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
(四)其他屬于中華全國專利代理師協會職責范圍內應當受理的信訪事項。
三、中華全國專利代理師協會不予(不再)受理的信訪事項受理范圍:
(一)不屬于中華全國專利代理師協會職權范圍的;
(二)已經或依法依規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行業自律等途徑解決的;
(三)在規定的辦理期限內再次提出的;
(四)未在規定時限提出復查、復核,仍就同一事項重復信訪的;
(五)已有復核意見且沒有提出新的事實或理由的;
(六)已經辦結,沒有提出新的事實或理由的;
(七)其他不予(不再)受理的信訪事項。
四、信訪人在信訪過程中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在單位辦公場所周圍非法聚集,圍堵、沖擊單位,攔截公務車輛,或者堵塞、阻斷交通;
(二)攜帶危險物品、管制器具;
(三)侮辱、毆打、威脅單位工作人員,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毀壞財物;
(四)在信訪接待場所滯留、滋事,或者將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棄留在信訪接待場所;
(五)煽動、串聯、脅迫、以財物誘使、幕后操縱他人信訪,或者以信訪為名借機斂財;
(六)其他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國家和公共安全的行為。
五、信訪人可通過網絡、書信、電話、走訪等形式向中華全國專利代理師協會提出信訪事項:
(一)來信,請寄北京市海淀區高梁橋斜街11號中國專利大廈1001室,郵政編碼:100044。
(二)來訪,請到北京市海淀區高梁橋斜街11號中國專利大廈1001室。
接訪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上 午 8:30-11:30
下 午 13:30-16:30
信訪人應攜帶并出具本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備好信訪事項材料,耐心等待接談。多人采用走訪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訪事項的,應當推選代表,代表人數不得超過5人。
(三)電話:如果您想咨詢信訪事項的辦理,查詢信訪事項的辦理進展和結果請撥打電話(010)82113031。
(四)網絡:請將相關信訪材料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中華全國專利代理師協會專用信訪工作郵箱:xinfang@acpaa.cn,可進行網上信訪。
六、如果您想了解有關專利代理業務的辦事指南,請登錄中華全國專利代理師協會網站,點擊“全國專利代理公共服務平臺”查詢更多內容。